|
交易保证金按照“以挂牌价格购买需求数量排污权所需金额的30% ”计算交纳(计算至个位数),不足1000元,按1000元计算。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审核通过受让申请后交纳,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:00前(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)。 收款单位: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:668 开户行: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出让方应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排污权交易合同,完成合同签章并送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。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在收到出让方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,受让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。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出具的结算通知书要求,受让方将交易价款缴入税务部门。 按照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排污权、水权、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通知》(赣发改价管〔2024〕632号)、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排污权、水权、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赣发改价管〔2022〕513号)核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减按50%收取,详见。出让方、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(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指定账户。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大道 3088 号泰豪科技广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(责任编辑:admin) |
